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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9年度“师德先进个人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
2020年11月27日 09:58  点击:[]
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《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挖掘、培树学校师德师风先进典型,根据《沈阳体育学院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暂行规定》(沈体院党发〔2020〕73号)有关要求,现就开展2019年度“师德先进个人”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学校在岗且参加工作满2年的专任教师(含竞技体校文化课教师)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政治素质过硬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、高尚的教育情怀、以人为本的教育担当,自觉做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、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、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。

(二)道德品行高尚。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,为人正直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,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践行家庭美德,引领社会风尚,带动校园文明,自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、诚信风尚的引领者、公平正义的维护者,师生群众口碑好。

(三)师德师风优秀。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,热爱高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,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积极参与所在学院、教研室工作。教风端正,治学严谨,为人师表,注重诚信,讲求责任,敢于担当,能够用真才实学、真情实意和人格魅力在传道授业解惑中启发学生、引导学生。

(四)业务能力较强。敬重学问,熟悉并精通本岗位业务、本领域知识,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,勇于创新,勤于钻研,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,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。善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、实践能力,在教学、科研、训练、管理、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,业务能力得到学生和同行的认可。研究生导师能够聚焦导师指导环节,积极构建和谐导学关系。

(五)坚持立德树人。能够坚持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、以德育德,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育人功能,把思想引导和价值观塑造融入课堂教学中,自觉加强课程思政建设,守好一道渠、种好责任田。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能够配合辅导员积极参与学生日常教育管理,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思想状况,关爱学生,关注学生成长成才,积极主动帮助学生解决学习、生活、就业等实际困难。

(六)2019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。

(七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推荐参评:

1.有过违纪违法行为的;

2.有过教学违规行为的;

3.受到党纪、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。

三、评选名额及原则

(一)评选名额。全校评选“师德先进个人”不超过专任教师(含竞技体校文化课教师)的2%,即不超过8名。以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推荐,候选人比例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、竞技体校文化课教师总人数的4%,不足1人的可按1人推荐,超过1人的须排序推荐。

(二)本次评选旨在进一步培树学校师德先进典型,曾获评“师德先进个人”称号的,可继续申报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(一)民主推荐。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定拟推荐人选,并在拟推荐人选授课班级(至少2个班级)的学生中组织师德测评,经总支委员会(直属支部委员会)充分研究后,按比例将参评人选报党委教师工作部(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。

(二)审核考察。党委教师工作部(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对参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,并听取学校综合监察室、审查调查室、教务处的有关意见。

(三)组织评选。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成员在阅看参评人选师德事迹的基础上,综合参评人选现实表现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。同意票数达到总推荐票数的2/3且不超过8名的列为初步人选;同意票数达到总推荐票数的2/3的人选多于8名,得同意票前8名者列为初步人选(如第8名人选票数相同,不再组织第二轮投票,票数相同者均列为初步人选)。

(四)结果公示。初步人选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,研究拟确定人选,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。公示无异议的,确定为表彰对象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认真组织实施。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“师德先进个人”评选工作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认真组织,周密安排,严格把关,严格程序,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。

(二)特点鲜明突出。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推荐的人选需填报《2019年度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》,并报送事迹材料。事迹材料内容要简明扼要,实事求是,紧紧围绕人选在爱国守法、敬业爱生、教书育人、严谨治学、服务社会、为人师表等几个方面或者一个方面的主要特点来凝练,以具体事例为主,事迹材料原则上不超过500字。

(三)按时上报材料。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于12月7日前将《登记表》纸质版一份以及《登记表》、事迹材料电子版报党委教师工作部(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。邮箱:syty_jsgzb@163.com。

附件1.沈阳体育学院2019年度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

附件2.参评人选事迹材料撰写要求

中共沈阳体育学院委员会

2020年11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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